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我局积极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线年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栏目保障责任分解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逐步加强区政府网站及全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规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截至12月31日,我局新增政府信息17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5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
我局积极地推进政务公开,全方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政府采购、中央直达资金实施情况等业务信息,进一步保障和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2024年我局依托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16条。
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落实信息审查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逐步加强区政府网站及全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规范的通知》文件要求,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和“谁发布谁审核”原则,完善信息审核流程,逐步加强非定密文件审核,在公开信息前,由具体承办股室对需公开内容做初审把关,后交由分管领导做复核,审核无误后由主要领导进行签发,确保内部文件、不适合公开文件不上网、不发布、不扩散。二是逐步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格式排查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对2022年以来在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逐项排查,对所公开信息标题、字体、字号、文章排版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依托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直达资金使用情况、“部门动态”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财政相关工作,提高公众知晓率。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公众不但可以通过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模块咨询相关财政信息,也能够最终靠书信、电话、传真、现场咨询等方式咨询财政信息、反馈意见建议等。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责任股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每季度末对照《2024年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栏目保障责任分解表》逐项排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每个栏目及时准确更新,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龙文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和造成不好影响或者难以处理的后果的情况。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多分布在在办公的地方,导致业务股室对日常一些业务信息要不要公开把握不准,公开的积极性、及时性有所欠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拓展,如:代理记账许可批复、代理记账机构终止公共服务事项批复等只在信用中国(福建漳州)公开,未同步公开在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干部职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干部队伍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细则和有关政策的把握能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范畴。将新增代理记账许可批复、代理记账机构终止公共服务事项批复等信息同步在政府信息相关栏目公开。
龙文区财政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未计收信息处理费。